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農電共生

廣義的「農電共生」,泛指所有維持農林漁牧生產的農地太陽光電設置。而狹義的「農電共生」,則排除掉屋頂型光電、設在漁塭的漁電共生等…,特指在露天耕種農作物之農地上的地面型太陽光電[1]。

【現況】

農委會2020年9月修正的「申請農業用地作農業設施容許使用審查辦法」[2],目前已允許露天農耕作物的「農電共生」。惟農耕作物結合光電的議題,環保、農村再生及綠能政策等層面,在農委會慎重處理態度下,由於尚未有試驗出適合的作物,所以目前實務上尚未有案件可以通過農委會的專案計畫審查。

【電能社會相關性】

太陽光電系統可保護下方的農作物,免於過度風吹日曬雨淋,尤其現在極端氣候愈來愈普遍,太陽光電系統將成為對抗乾熱天氣的一大利器。

 

參考文獻

  1. 農委會再轉彎 不禁「農電共生」了(2020)。焦點事件。檢自https://eventsinfocus.org/news/7146055
  2. 申請農業用地作農業設施容許使用審查辦法。農委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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