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立委質疑聯合再生公司光電案場違約轉賣?

  • 立委質疑聯合再生公司光電案場違約轉賣

    在野黨民代質疑聯合再生公司光電案場違約轉賣,失去主導權。這件事在去年4月國民黨立委質詢檢舉後,經濟部就用三個作法把關、要求買回股份,實在不應該為了選舉話題,對守法的公務員潑髒水。

    經濟部這樣做:

    第一,嚴格把關、要求買回股份:
    經濟部強烈要求聯合再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,必須依照評選承諾,確保該公司在案場施作時保持主導地位。爆料記者會中播放的工業局前局長錄音檔,正可證明經濟部強力要求,後續聯合再生也已買回60%股份。

    第二,買回股份須經第三方會計師認證:
    經濟部委託正興聯合會計師事務所,包括確認該公司承諾是否落實、增資買回股份的會計師簽證、公司變更登記核准函等。除了買回六成股份外,也要求聯合再生指派案場開發公司的總經理,這些資料都經過第三方會計師認證。

    第三,持續監督案場履約及改善:
    代表經濟部的法人董事,在聯合再生的董事會提案並獲通過,要求該公司要報告案場開發進度跟股權情況,這個光電場已經在今年10月完工發電,但經濟部園管局會持續要求要依照租約規定及承諾事項,進行後續的履約營運。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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